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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招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0  发布人:湖北毕业教育委员会  作者:湖北省卫健委

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招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相关高等医学院校:

根据国家和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精神,我省2022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招录工作于3月份启动, 现将招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录原则

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实行全行业管理,招录工作按照“公开公平、自主招生、双向选择、统筹调配”的原则进行。拟参加本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通过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众服务平台(http://hb.ezhupei.com)进行报名。

二、招录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

2、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 类、口腔医学类),符合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并取得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培训的人员;

3、身体条件能够保障正常完成临床培训工作。

(二)申报专业要求

1、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申报专业限定为口腔医学类专业。

2、本科专业已限定专业方向的本科毕业生如麻醉学、放射、  超声医学等),申报专业限定为原本科专业或全科医学科。

3、下列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申报专业限定为全科医学科(单位在职人员委托培训除外):

(1)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非应届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2021年毕业的本科生按应届对待);

 (2) 具备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但未取得《执业医师 资格证书》的非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含专升本、成人本科等);

  (3)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临床医学专科学历毕业生。

(三)特定类型人员补充要求

1、外单位委培人(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 在岗人员,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培训专业范围,尚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尚未晋升中级技术职称者)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单位派遣制,须由所在工作单位与已签订定向委托培训协议书的国家级培训基地统一联系派遣,不接收个人报考。

2、参加202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已经被医学高等院校录 取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需网上报名,由各相关培训基地与医学高等院校协同管理,以“专硕研究生”学员类型录入并进行注册。

(四)限制申报要求

1、中医、中西医结合或检验医学技术等不符合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专业均不在本次招录范围。

2、已纳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的学员,不得重复申报。

3、2022年应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不参加本次招录程序,按照就业协议所属地就近培训的原则,由省卫生健康统一安排培训基地。

三、招录流程

(一)宣传动员和发布招生简章(3月25日~4月1日)

1、各培训基地均应参照《2022年住培招生简章范本》件2)于3月29日前制定本培训基地招生简章,并报省毕业后医学 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招生简章中必须明确本培训基地各专业 公开招生计划(不含专硕研究生)、招录流程和录取后学员待遇 等关键信息,其中紧缺专业指标需按省招录计划中给定指标完成, 其他专业指标按省下达总计划由培训基地根据各自情况科学合理 制定自主招生计划,但不得超出相应专业容量范围;

2、招生简章经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 于4月1日前在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众服务平台对外发布,各培训基地在本单位网站同步发布。各基地应组织住培政策宣讲小组,围绕住培政策, 深入基层、大力宣讲,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师参加培训,确保完成本年度招收任务。

(二)学员注册和填报第一志愿(4月2日~4月24日)

第一阶段注册和填报第一志愿通道开放时间为420时~4月24日24时,期间符合申报条件拟申请2022年度住培的考生(含工作单位统一派遣的委培单位人)可在在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众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报名注册(“专硕研究生” 学员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不注册),同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等报名相关资料供培训基地资格审核。同时,考生可根据各住培基地招生简章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在平台进行第一批次志愿填报,只能选择填报一个专业基地,其中委培单位人 按照单位提供的基地和专业(专业必须与从事专业相符)填报。

(三)第一批次招录(4月25日~6月13日)

1、各培训基地务必于4月25日~6月13日组织完成考生资格审核、面试和专业考试,并确定第一批录取名单;

2、培训基地面试和专业考试均按百分制计分,疫情期间, 面试可以采取网络视频面试形式为主,专业考试可根据各专业特点,采取网络理论考核、网络视频口试或现场技能操作考核等多种形式进行,由培训基地指导和各专业基地具体组织。考核结束后,各专业基地需将考核结果(需含每位考生的基本情况分析、面试评价、专业考核评价和整体意见)和拟录取名单提交培训基地审核;

3、6月13日前,培训基地将录取学员名单在单位网上进行公示, 并在平台上向学员进行录取反馈。

4、培训基地无需录入招录考核成绩,可直接向合格学员发送录取 信息。同时,今年学员无需再针对基地的录取信息进行“确认”操作。

(四)第二批次招录(6月14日~6月28日)

1、第二阶段注册和填报第二批次志愿通道开放时间为614 0时~6月21日24时,期间未注册的考生可先完成网上注册再填 报第二批次志愿,第一批次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第二批次志愿。 各培训基地要在本批次招录中加大对紧缺专业招录政策倾斜力度, 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全科、儿科、儿外科、精神科、麻醉科、妇产 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及重症医学等紧缺专业的优先录取;

2、在第二批次招录工作过程中,湖北省住培平台新增基地主动搜索并邀请未录取学员功能:基地可主动进行相关条件搜 索,邀请还未被录取的学员参加复试(如学员已主动填报基地 志愿则无法邀请;学员只可接受一家基地的邀请参加复试);

3、培训基地于6月28日前组织完成第二批次考生资格审核、 面试和专业考试,培训基地于6月28日24点前完成录取考生名单 公示,并在平台上向学员进行录取反馈。

4、培训基地无需录入招录考核成绩,可直接向合格学员发送录取 信息。同时,今年学员无需再针对基地的录取信息进行“确认”操作。

(五)第三批次招录(6月29日~7月19日)

1、第三阶段注册和填报第三批次志愿通道开放时间为6月

29日0时~7月5日24时,期间未注册的考生仍可先完成网上注册再填报第三批次志愿,第二批次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第三批次 志愿。第三批次录取只对全科、儿科、儿外科、精神科、麻醉 科、妇产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专业等紧缺专业开放。第三 批次录取工作于7月19日24时前完成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并在平台上向学员进行录取反馈。

2、在第三批次招录工作过程中,湖北省住培平台新增基地主动搜索并邀请未录取学员功能:基地可主动进行相关条件搜 索,邀请还未被录取的学员参加复试(如学员已主动填报基地 志愿则无法邀请;学员只可接受一家基地的邀请参加复试)。

3、培训基地无需录入招录考核成绩,可直接向合格学员发送录取 信息。同时,今年学员无需再针对基地的录取信息进行“确认”操作。

(六)基地招生计划调整

在二、三批次招录过程中,各基地招生计划如确实需要进 行适当调整,经报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获批后,可自 行在省平台招生计划显示处进行相应专业招生计划的调整。

(七)公布注册名单

招录工作完成后,平台以培训基地确认录取的学员信息为 准汇总学员资料,由省毕教办经审核,待本年度招录学员报道 后,将公布本年度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注册名单,作为 国家住培平台录入的最终依据。

(八)报到与签订协议

培训基地应于91日前安排招录的全部2022级住培学员到 基地报到,并在一周内与培训人员按照《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 化培训相关协议范本》分类签订培训协议或劳动合同。以“社 会人”身份入培的学员一经正式注册,其人事档案根据劳动合 同进行调转和管理。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做 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宣传引导工作。积极落实原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等7 部门印发的《湖北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鄂卫生计生发[2015]18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 知》(鄂政办[202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录的对象,住培基地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政策措施,督促辖区 内医疗机构积极动员和派出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并确 保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落实“两个同等对待”精神。

(二)严格把控容量。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按《2022年湖北 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专业基地招录计划表》(附件3)行招录。“专硕研究生”学员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纳入专业基地招生容量内计算,不得超容量招录。

(三)突出重点任务。各住培基地应加大全科、儿科(儿外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等紧缺专业招生力度。紧缺专业指标按省招录计划给定指标完成,非紧缺专业招录计划数为总数,由培训基地根据各自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各专业自主招录计划。招录计划为最低 招录下限(不含专硕研究生),但不得超出相应专业容量范围。 省卫健委今年继续将紧缺专业招收情况纳入培训基地考核评估核心指标,对未完成紧缺专业招生计划的培训基地,按比例削减下一年度培训基地非紧缺专业招生容量。

(四)完善诚信机制。严格住培学员过程管理。住培学员 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参加培训者,取消培训资格。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 对录取后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报到或报到后退出培训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五)积极落实待遇。各培训基地应按要求为学员提供生活、学习条件,落实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的相关待遇。外单位委培学员基本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由所在单位负责。社会 人应享受与同等条件单位人的同等水平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 专业硕士并轨学员免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待遇按研究生有关规定执行,不享受住培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

关于做好2022年度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招录工作的通知(鄂毕医教办〔2022〕6号)(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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