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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结业考核资格审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7  发布人: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湖北省卫生计生委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4﹞49 号)和《湖北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鄂卫生计生发﹝2015﹞18 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定于4月下旬进行2017年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结业考核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审核报名条件

  (一)报名学员必须为历年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注册学员,并具有临床或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要求,本科生及已经取得科研型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并接受三年及以上培训、已经取得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并接受二年及以上培训、已经取得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并接受一年及以上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且日常考核、轮转考核和年度考核合格的学员。

  2、往年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未通过的学员。

  3、入学时注册为“四证合一”,拟于2017年6月毕业,在读期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要求的学员。


  (二)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教研厅[2016]1号)、(教高厅[2017]1号)文件精神。2015年之前入学的研究生和七年制医学生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由所在院校依据培养方案和实际培养过程,对研究生在读期间的临床经历、培养内容出具书面证明,由省卫计委、教育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在读期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要求并达到结业考核要求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审核程序

  (一)4月15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在各基地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主管部门报名,提交《2017年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学员报名表》一份。

  (二)419日前,各基地医院完成资格初审,将审核结果报市州卫生计生委复审,部省属基地医院直接报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上报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17年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学员报名汇总表》两份;

  2、报考学员资料:免冠1 寸彩照2 张(1 月内近照)(照片背面写明基地医院代码、姓名、基地医院自编序号;按单位装袋提交)、报名表1份、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最后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 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1本。每位学员的资料按医院自编序号顺序单独装档案袋(档案袋上写明基地医院代码、学员姓名、专业、医院自编序号),供资格审查用。

  (三)4月23日前,市(州)卫生计生委完成复审,重点审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并将相关资料报送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州根据统一安排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料如下:

  1、《2017年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两份;

  2、报考学员资料:免冠1 寸彩照2 张(1 月内近照)(照片背面写明基地医院代码、姓名、基地医院自编序号;按单位装袋提交)、报名表1份、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最后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 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1本。每位学员的资料按医院自编序号顺序单独装档案袋(档案袋上写明医院代码、学员姓名、专业、医院自编序号),供资格审查用。

  (四)424-28日,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终审,并公布2017年结业考核资格审核合格名单。

  未按以上时间提交资料者,将不予再审核。

  


湖北省医学评价与继续教育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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