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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人民医院2023年住培招收简章
发布时间:2023-03-03  发布人:湖北毕业教育委员会  作者: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一、医院简介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又名湖北省人民医院,也为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创立于1923年,是湖北地区首家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国家首批三级甲等医院、湖北省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窗口医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集体、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2020年在中国医院影响力综合排行榜中位居全国第11名,2019年中国科技量值科技产出排名全国医院第3名。

在武汉大学“自强、弘毅、求是、拓新”校训以及学院“以创新精神发展先进独特的医疗技术,以人本精神创造和谐温馨的养疗环境,以求是精神培养德艺双馨的优秀人才”的办院理念指引下,学院医学教育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医院有首义、光谷、洪山等多个院区,设置涵盖现代临床医学的各个临床医技科室127个,位居全国前列。医疗服务辐射到全国乃至海外,2019年医院门诊量539万,位居全国第8,开放病床5200余张,位居全国第9。主院区(首义院区)位于武昌张之洞路,开放病床3500张,建有国际一流、功能完善的门诊和住院大楼,手术室均为净化层流到百级或千级标准,重症监护室、导管室等均设备先进、管理一流,PET/CTPET/MRIRevolution CT、大孔径静音MRIIGRT肿瘤放疗直线加速器等国际先进医疗设备一应俱全。东院区(光谷院区)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按照高新科技化、人文化、山水园林化和国际化标准建设,开放病床1700张。洪山院区是湖北省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着眼建设世界一流的综合医疗中心、以人为本的花园疗养胜地、面向未来的国际研究基地,规划于2022年底建成。汉南院区致力于打造中部唯一、全国第四家重离子医院,以重离子医学中心为优势,建设治疗中心、医学中心、工程设备中心和数据同步交流中心。

主院区(首义院区)

东院区(光谷院区)

洪山院区(效果图)

在职职工70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近千名,包括中央“万人计划”、“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央保健会诊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湖北医学领军人才、武汉大学珞珈杰出学者等知名专家和一批饮誉海内外的名医。有博士生导师100余人,硕士生导师300余人,诺贝尔奖得主和两院院士40余人受聘为医院客座、兼职教授。学院教师获批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住培基地负责人”、“优秀专业基地主任”、“住院医师心中好老师”和“优秀住院医师”等荣誉称号,及武汉大学杰出校长贡献奖、武汉大学教学名师、武汉大学师德标兵等;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高等学校临床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生物医学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00多名专家、学者分别在国际学术团体和全国及省市各类专业学会担任重要学术职务,包括中华医学会理事及二级学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等。

建有国家人事部批准的临床医学博士后流动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学、口腔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等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21个教研室。获批“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湖北省临床技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入选首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基地,获批为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和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国际认证。

学院入选“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心血管内科学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心血管内科、胸外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精神医学科、肾病内科、神经内科、眼科、检验医学科、临床护理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心血管疾病专科(心内科、心外科)、神经疾病专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眼科为武汉市建设国家医疗服务中心的国家或省级重点建设专科。

有病毒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临床病毒室)、卫生部心律学重点实验室(建)、心血管病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消化性疾病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中药药剂学、心电生理、消化道病理生理国家中医药Ⅲ级实验室;有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卫生部心血管病介入诊疗基地、卫生部腹膜透析培训示范基地,医院设有包括心血管病、眼部疾病、消化疾病微创诊疗、生殖医学、精神疾病、肾结石等7个湖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及抑郁症、腹膜透析、复杂食管疾病等3个武汉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心血管病介入诊疗、肾病、消化内镜、超声、精神病、神经外科、眼科、变态反应、健康体检等多个湖北省质量控制中心设在医院。设有湖北省神经精神、儿科等研究所和武汉大学心血管病、消化与肝病、泌尿系病、眼科、耳鼻喉-头颈外科、心脏自主神经研究中心以及生物医学工程、临床药学、妇科、生殖医学等研究所/室。湖北省免疫基础与临床应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湖北省发改委模式动物工程研究中心设在医院,湖北省模式动物中心的技术水准与特色达国际一流。

近十年来,医院承担了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1500余项,获科技成果奖200多项,包括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获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医院重大原创科研成果,亮相国家科技创新成就展。多篇原创科技论文发表在《柳叶刀》《自然》《科学》《循环》《美国科学院院报》等世界顶级杂志上。心血管内科学科活跃度位居全球医院第4,统计源论文数位居全国医院第4,科技产出位居全国医院第34大学科位居全国前10

为适应新时期医学教育发展的需要,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不断创新“三全育人”工作,持续深化教学改革,增强核心竞争力。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规范化、程序化、人性化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动态激励机制,将“引导、指导、督导”融入到教育管理工作中,发挥教师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在学生中形成“诚信、协作、尊重、感恩、奉献、传承”的团队文化氛围,努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医学人才,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时代需求。

目前,学院教师主编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教材《临床伦理学》、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十三五”规划教材《情绪管理学》等,副主编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十三五”规划教材《精神病学(第8版)》,副主编全国高等院校“十三五”医学规划教材《中医学》等。《环境变迁与人类生育力改变》课程获批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医学影像学》获批2020年湖北省高校一流本科生课程(线上一流课程),《临床病理、病理生理和治疗学1》获批2021年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学院教师曾先后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获湖北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高校理工组)第一名、全国高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理工科),连续八届获得武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武汉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特等奖。

学院全年承担武汉大学医学专业800余名本科生(五、七、八年制)、1200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外国留学生的临床教学、1300余名住院医师、600多名进修医师的培养任务。先后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合作关系。截至目前,已有数百名研究生赴美国、德国、日本等名校深造,并有20余个国家的留学生及港澳台地区学生在我院攻读学位。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总就业率居武汉大学前列。

二、住培基地简介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为湖北省第一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实践技能考核基地、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湖北省首个顺利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督查评估的培训基地,荣获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优秀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优秀住培基地负责人”、“优秀专业基地主任”、“住院医师心中好老师”和“优秀住院医师”等国家级住培荣誉称号,并在2018年住培巡礼中作为湖北省唯一的一家培训基地向全国介绍住培的武汉经验。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现有国家级西医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27个: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胸心外科方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外科(整形外科方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口腔全科、口腔正畸科、重症医学科。

根据湖北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招录工作的通知》(鄂毕医教办〔20238号)文件相关规定,现面向全国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三、招录对象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

2. 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符合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或已取得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

3. 身体条件能够保障正常完成临床培训工作。

(二)申报专业要求

1. 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申报专业限定为口腔医学类专业。

2. 本科专业已限定专业方向的本科毕业生(如全科、儿科、麻醉、医学影像、耳鼻咽喉等),申报专业限定为原本科专业或全科医学科。

3. 2021年及以前毕业,且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申报专业限定为全科医学科 (单位在职人员委托培训除外)

(三)特定类型人员补充要求

1. 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岗人员,从事专业属于培训专业范围,尚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尚未晋升中级技术职称者)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单位派遣制,原则上应选择就近住培基地参加住培,且须由所在工作单位与已签订定向委托培训协议书的国家级培训基地统一联系派遣,不接收以个人名义报考。

2. 参加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且被医学高等院校录取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不需网上报名,由各相关培训基地与医学高等院校协同管理,以“专硕研究生”类型录入并进行注册。

3. 2023年应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不参加本次招录程序,按照就业协议所属地就近培训的原则,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住培基地

(四)限制申报要求

以下三类人员不可以报考!

1. 中医、中西医结合或检验医学技术(四年制)等不符合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专业均不在本次招录范围。

2. 已纳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的住院医师,不得重复申报。

3. 2023年应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不参加本次招录程序,原则上依照就业协议所属地,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就近安排国家基地参加培训。

(五)身份类型说明

1. 本单位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我院特指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人事处统一招聘的医师。

2. 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其他医疗机构(含协同单位)人事招聘或在职,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

3. 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尚未签订单位或已经离职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以个人身份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 全日制硕士专业研究生:也称“四证合一”,培训基地所在医院(我院特指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3年拟招录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期间,并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身份)。

四、2023年招收专业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3年招收计划

(不含2023级全日制硕士专业研究生预留指标)

专业代码

专业基地名称

可报考专业

指标

0100

内科

临床医学、内科学、老年医学

15

0200

儿科*

临床医学、儿科学

13*

0300

急诊科*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3*

0400

皮肤科

临床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

3

0500

精神科*

临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6*

0600

神经内科

临床医学、神经病学

10

0700

全科医学科*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老年医学

8*

0800

康复医学科

临床医学、康复医学、运动医学

3

0900

外科

临床医学、外科学(普外方向)

12

1000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临床医学、外科学(神经外科方向)

8

1100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临床医学、外科学(胸心外科方向)

6

1200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临床医学、外科学(泌尿外科方向)

4

1300

外科(整形外科方向)

临床医学、外科学(整形外科方向)

2

1400

骨科

临床医学、骨科学、运动医学

10

1600

妇产科*

临床医学、妇产医学

15*

1700

眼科

临床医学、眼科学

12

1800

耳鼻咽喉科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

8

1900

麻醉科*

临床医学、麻醉学

15*

2000

临床病理科*

临床医学、临床病理学

3*

2100

检验医学科

临床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1

2200

放射科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

16

2300

超声医学科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超声医学

16

2400

核医学科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核医学

2

2500

放射肿瘤科

临床医学、肿瘤学、放射肿瘤学

6

2800

口腔全科

口腔医学

9

3200

口腔正畸科

口腔医学

5

3700

重症医学科*

临床医学、重症医学

4*

备注:

1. “*”为紧缺专业,在不超专业基地容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超计划招录。

2. 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康复医学科、检验医学科、核医学科等部分特殊专业适当进行指标调配和超计划招收。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41日至423日)

符合申报条件拟申请2023年度住培的考生(含本单位、外单位委托培养和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410时至42324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众服务平台(http://hb.ezhupei.com)完成网上报名注册(专硕研究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不注册),同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等报名相关资料供培训基地资格审核。完成注册后,根据我院招收简章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在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众服务平台进行第一批次志愿填报,只能选择填报一个专业基地,其中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须按照单位供的基地和专业(专业必须与从事专业相符)填报

报考我院住培的考生,请加入武大人民住培2023年招收交流QQ群号:173734485),申请时注明“报名专业和姓名”。

六、招录选拔程序

(一)招录选拔程序

1. 资格审核:培训基地统一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审核。

2. 考核通知:培训基地根据报考情况,组织安排招录考核(含院级考核和专业基地考核),并在报名系统上向考生发布考核通知。

3. 招录考核:培训基地统一组织院级考试;各专业基地单独组织专业内的面试和专业考试,最终考核成绩由院级成绩和专业基地成绩两部分共同组成。

4. 院内调剂:培训基地根据各专业基地招录情况,组织第一志愿未录取的社会人学员进行院内专业调剂。

5. 名单公示:培训基地将录取名单进行网络公示。

6. 录取确认:培训基地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录取。

(二)招录安排(424日至611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将按2023年湖北省住培招录工作统一安排,于424日至611内,组织完成资格审核、面试、专业考试和录取等工作。可给予第一志愿未录取且符合调剂条件考生一次院内调剂申请机会。

611日前,培训基地将拟录取学员名单在单位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培训基地在平台上对学员进行录取操作和发送录取信息。

(温馨提示:我院只开展第一批次招录,无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招录!)

(三)报名材料要求

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上如实提交以下个人资料(如未提供,则视为未取得):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2.   本人学位证和学历证扫描件,如尚未毕业,可下载学信网的学历或学籍证明(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类别的其他专业学历不作为住培认定的有效学历);

3.   执业医师资格证扫描件(如尚未取得可不提供);

4.   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需提供在岗证明材料(盖有医院公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和《委托培训证明》。

现场报到时将查看相关证件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报考资格。

(四)招录考核要求(计划时间为5月上旬,具体另行通知

本次招录考核包含培训基地(医院)考核与专业基地考核两部分组成。

1. 院级考核(占总成绩40%

1)理论考核(20%):考核形式为现场人机对话考核(使用手机),考核内容参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范围和题型。

2)临床技能考核(20%):考核形式为多站点考核。考核内容为问诊、体检、技能操作等基本临床技能。

2. 专业基地考核(占总成绩60%

1)面试(40%):采用现场面试,进行综合评价。

2)专业理论考核(20%):考核形式可为口试、笔试或网络考试等任何形式(具体由相应专业基地制定),考核内容参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范围和难度,体现本专业特点。

3)专业素质评价(附加分):形式不限,评价内容为本专业相关专业素质(具体由相应专业基地决定)。

将根据不同身份类型考生的专业内总成绩排名和综合情况进行择优录取。

(五)院内调剂方法

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可有一次院内专业调剂的机会。院内调剂采用双向选择方式进行,具体流程为:(1)培训基地提供可选择的调剂专业(仅限紧缺专业或特定专业)à2)考生选择是否接受调剂及意向调剂专业à3)申请调剂的专业基地确定是否接收调剂及补充考核。

调剂时优先保障全科医学科、儿科、急诊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等紧缺专业,以及康复医学科、检验医学科和核医学科等指定专业。

(六)名单公示和录取(611前完成

录取与院内调剂完成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网站http://www.rmhospital.com/maineducation.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培训基地在平台上进行录取操作和发送录取信息。

(七)报到与签订培训协议或劳动合同

培训基地计划于7月下旬安排录取的全部2023级住院医师(不含全日制大硕士专业研究生)现场报到,组织入院教育和入专业基地教育,并签订培训协议(本单位和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或劳动合同(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

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将视为主动放弃,予以取消培训资格。

七、培训时间及内容

1. 培训时间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三年(36个月)。专业学位博士毕业生参加住培的,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决定是否减免一年培训时长。

2. 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相应专业细则中规定的轮转计划和培训内容要求执行。

八、培训待遇(以下待遇均不含全日制硕士专业研究生)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培训基地与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务派遣方式),与其他类型住院医师签订培训协议,其中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培训基地为本单位、外单位委托培养和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按以下标准发放培训补助(不含全日制硕士专业研究生):

1. 基本补助与绩效

住院医师基本补助与绩效标准(代扣社会保险个人扣缴部分和个人所得税前)

最高学位

基本补助(基本工资)

绩效奖

(按月度考核发放)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无执业医师资格

有执业医师资格

无执业医师资格

有执业医师资格

本科

2010/

2500/

2500/

3000/

3000/

2000/

硕士

2500/

3000/

3000/

3500/

3500/

2000/

博士

3000/

3500/

3500/

4000/

4000/

2000/

其中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的基本工资由派出单位承担;绩效奖由培训基地按月度考核统一发放。各培训科室可根据培训对象工作表现和科室情况,给予一定的科室补助或奖励。

2. 社会保险

按医院统一标准,由人事处或委托第三方为本单位和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代扣代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扣缴1/4,医院资助3/4)。

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的社会保险由派出单位承担。

3. 紧缺专业补助

对面向社会招收的紧缺专业住院医师(外单位委托培养和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按以下标准给予紧缺专业补助:全科医学科8000//年;儿科、急诊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和重症医学科等紧缺专业6000//年,均按年度进行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4. 加班补助

对在培训科室参与值夜班的住院医师,按医院统一标准发放夜班费(与绩效奖一同发放)。

5. 住宿补助

为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免费提供统一的宿舍。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可按院内收费标准申请宿舍,相关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6. 就餐补助

为住院医师统一办理职工就餐卡,享受医院职工同等就餐补助。

7. 其他补助

为住院医师免费提供医院工作服(含两套夏装和两套冬装),免费办理工作胸牌和图书证等相关配套保障。

除上述由培训基地统一提供的培训补助外,鼓励各培训科室可根据本科室特点和住院医师工作表现,对住院医师给予一定的补助或奖励。

8.学位申请

被我院录取的住院医师,将有机会申请在职攻读武汉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完成相关学习内容并达到同等学力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有学位证,无毕业证),具体要求按武汉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九、退培说明

按相关部门规定,一旦正式招录并注册成功后,因任何个人主观原因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含更换工作单位、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等),均按恶意退培处理。退培后,国家住培信息平台内会记录退培信息,三年内无法再次注册,以及再次参加住培需自费。

如有确定要继续攻读全日制研究生或需中途退培者,请勿报名!请勿报名!请勿报名!以免浪费名额和影响自己的诚信与发展。

十、报名咨询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毕业后医学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丁淑彦老师、金松老师

联系电话:027-88041911 88883(丁老师)或88455(金老师)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9号,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教学楼107办公室(丁老师)或109办公室(金老师)

 

附件:1.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住培单位间定向委托培训协议

      2. 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托培训证明》

 

住培相关政策介绍:

《湖北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鄂卫生计生发〔201518号)

2020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020年起,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和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

与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签订劳动合同: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住培基地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鄂卫通〔202255号)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确定住院医师薪酬待遇时,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的标准对待: 经住培合格的新参加工作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明确岗位前参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初期工资标准执行,明确岗位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本单位新参加工作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薪级工资标准执行;经住培合格的其他新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20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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